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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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认真总结我校原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世界水平、全国一流、西部第一”的工作标准和”一年打基础、三年出形象、五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坚持客观公正、定性定量原则,以“专家办学、名师育人、质量为要、特色引领”为主要内容。逐步健全完善“以考核促规范、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发展”的绩效工资评价考核体系。

二、实施范围

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不含自聘教师、职工,大学生支教教师)。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阳光操作,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实绩、实效”的原则。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向骨干教师、班主任、一线教师、绩效优秀教师倾斜,分配差距适度。

四、实施办法

(一)考核项目。

1、出勤考核。(1)出勤考核实行倒扣制,在月考核中扣除,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方案》执行。(2)设全勤奖每月50元,分10个月,一学期以5个月计算,奖励全勤的教职工。

2、安全工作考核。按人月平均100元执行,具体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发放。

3、常规工作月考核。按人月平均300元执行,每学期5个月,全年10个月,共计3000元标准进行考核后发放。具体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常规工作过程考核方案》相关条款执行(月末进行)。

4、教学质量考核。统测学科教师按每学期人均1500元,全年共计3000元考核发放,其他教师按每学期人均1350元,全年共计2700元考核发放。具体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执行(学期末进行)。

5、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考核。经费总额为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核定的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分月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具体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执行(月末和期末进行)。

6、行政工作考核。校长绩效考核由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考核后执行。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考核,按照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去班主任、辅导员津贴后的全校教职工平均绩效的0.3倍确定总量,由学校考核后按照职务和等级发放。具体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行政干部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学期末进行考核)。

7、功能室兼职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按照每学期人均150元的标准考核发放。

8、专项奖。教师参加赛课或教研课获奖,经验文章或论文发表、获奖,辅导学生获奖,指导集体项目比赛获奖,承担区级以上专题讲座或成果交流等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专项奖考核方案》执行。

9、超课时津贴。(1)按周平均课时计算,每超一节课时发放超课时津贴6元,低于周平均课时2节不扣发考核,2节以上扣发绩效奖6元。(2)课时系数:毕业班语数为1.3,其它学科为1.1;非毕业班语数为1.2,英语学科为1.1,其它学科为1.

10、代课津贴。代课一节6元。

11、毕业班、抽测年级质量专项奖。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毕业班及抽测年级教学质量专项奖考核方案》执行。

12、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细则》执行。

13、值周教师津贴。按照《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值周教师考核细则》执行。

14、交流教师绩效考核。我校交流到其他学校的教师在交流学校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按照我校同岗位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0%、105%、100%发放。

15、科研成果考核。(1)按每学年人均300元对校级科研微课题进行表彰奖励。(2)区级课题主研人员按每学年人均200元进行考核,市级课题主研人员按每学年人均300元进行考核。课题在上级年度考核中获优秀则另外奖励课题组区级600元,市级800元。

(二)、特殊情况。

1、长期病假(指连续病假在两个月以上)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患重特大疾病(医保认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不能坚持上班,又不符合办理病退条件的教职工,具备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休息的,发给除班主任津贴外的全校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对非重特大疾病但又属特殊情况(如女职工孕期等其他疾病)不能坚持上班的病假,具备三甲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研究同意,发给除班主任津贴外的全校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全年按照两学期计算,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女职工正常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给除班主任津贴外的全校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出国家规定的假期,按照病假计算。

3、从校外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从校外调入我校的教职工未在我校参加考核的一段时间,参照我校教职工同期同岗位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4、新分配大学生和外区调入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分配大学生和外区调入教职工,从调入之月起按照学校有关分配办法执行。

5、中途退休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职工到退休年龄退休,按照学校规定考核后发到退休之月止。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处理。按照教育体育处核定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上述各类考核奖后如有结余,按照全校参加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平均发放。

四、扣发和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教师违反师德规范,经调查核实,扣发当月过程性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发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受到社会事业局教育体育处通报批评的,停发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镇(街)内通报批评的,停发当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的扣发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师离职、离岗或落聘,即日起停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组织领导、监督与修改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教师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

2、学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须经教代会80%以上的代表讨论通过,报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实施。

3、实施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的各项得分和结果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考核量化分数和绩效工资揭晓后,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发放。

4、学校考核组成员,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绩效考核办法,公正客观地进行考核。

5、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解释。特殊情况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6、本办法的制定由学校绩效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草案,交全校教职工讨论,提出修订意见,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修改程序同制定程序。

附件:

一、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方案

二、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三、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常规工作过程考核方案

四、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五、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考核方案

六、学校实行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政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七、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功能室检查考核方案

八、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专项奖考核方案

九、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超课时津贴

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代课津贴实施方案

十一、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毕业班质量专项奖考核方案

十二、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毕业班及抽测年级教学质量专项奖考核方案

十三、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抽测年级质量专项奖考核方案

十四、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研组长考核方案

十五、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备课组长考核方案

十六、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值周教师考核方案

十七、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考核方案

十八、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班级财产管理考核方案

十九、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社团评比考核方案

二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差旅费报销实施方案 

二十一、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评优选先考核方案

二十二、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岗位实施方案

二十三、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师职称晋升量化打分实施方案

二十四、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大学生支教(特岗)教师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二十五、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调动实施方案

二十六、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小学

                                           2014年6月